2020年中国的传播学研究
《国际新闻界》传播学年度综述课题组成员包括:刘海龙,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新闻传播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吴欣慰、于瀛、秦艺丹、丁依然,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生。
本文主要关注2020年刊载于两岸四地学术期刊中的传播学研究,由八位研究者共同参与文章的收集与筛选,筛选标准主要是文章的问题意识、研究思路与方法、研究发现与创新。本课题组兼顾主题聚类,最终将遴选出的传播学研究方向的文章分类整合成以下九个专题,进行简要论述,分别为:疫情、病毒与传播,算法研究,数字监控与隐私,传播物质性与媒介理论,媒介的时空之维,传播思想史,媒介化政治,电子游戏与传播,新媒介与社会交往。
一
疫情、病毒与传播
始于2019年底的新冠疫情深刻地改变了全球范围内的社会生活,促使社会运行的主导逻辑由生产逻辑转向风险逻辑(刘涛,2020)。这场公共卫生事件成为了健康传播等领域最为关心的议题。健康信息的传播与健康行为的采纳一直是健康传播研究的焦点(National Communication Association,2016年6月28日)。从流行病传播动力学的角度出发,媒体对疫情的干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环节:首先,通过提高公众对疾病的认知,减少易感人群的暴露,降低疾病传染率;其次,披露信息并适当抚慰与疏导,避免恐慌,控制易感人群基数;最后,反映民生,提高病患收治率(刘肖凡,吴晔,许小可,2020)。
不过,媒体对健康信息的传播不等于健康行为的采纳,往往需要经由个体对疫情风险的感受与认知发挥作用。研究显示,风险信息虽然可以直接作用于媒介选择与使用频率,但直接作用远远小于风险感知的中介效应,同时风险感知与媒介信任程度之间的关系受到疫情严重程度的调节(章燕,邱凌峰,刘安琪,钟淑娴,李介辰,2020)。风险感知也可以与自我效能等其他因素协同作用,呈现为正和博弈,共同调节信息质量、信源质量与用户健康信息搜寻行为之间的关系(周敏,林苗,2020)。风险感知本身亦包含不同层面,个人层面的风险感知带来更为积极的人际传播行为,更强的社会危机意识则导向抽象的疾病认知以及符合社会利益的个体行为(闫岩,温婧,2020)。
除了健康传播模型中多种因素之间的作用关系,舆论场中多元主体的话语表达也受到研究者的大量关注。整体而言,针对政府机构、新闻媒体、意见领袖、活跃分子与普通公众五类微博用户的话语表达进行时序分析发现,政务机构与新闻媒体之间存在显著的相互影响,二者舆论声量波幅较小,呈现“常态化”;民间话语空间内部亦出现一定程度的融合,且在时序模式与相互影响上与官方话语空间出现明显的分化(黄文森,曹博林,2020)。疫情带来的认识论危机暴露了不同阵营间结构性的社会对立,在特殊情境下,谣言成为了话语斗争的场域和武器(骆冬松,胡翼青,2020),也暴露了不同主体批判性思维的缺失(陈昌凤,林嘉琳,2020)。
具体而言,政府、媒体与民众在疫情舆论场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政府疫情新闻的发布在纾解公众焦虑、引导网民情绪、促进社会共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发言人行为表现、专业信息供给、价值表达等方面存在不足(张志安,冉桢,2020)。新冠疫情前期,湖北官员对否认和最小化策略使用不当,而对道歉、纠错行动和强化支持等策略的综合运用较为成功(刘毅涛,章于炎,2020)。新闻媒体可进一步细分为主流媒体、市场化媒体、健康专业媒体:主流媒体聚焦国家话语和社会动员,市场化媒体更具国际视野且关注具体的人与事,健康专业媒体则更多使用专业词汇(刘志远,陶禹舟,2020)。在国家叙事与媒体叙事之外,个体叙事凭借“第一视角”对个体疫情体验与情感的记录,成为一种与前两者互补的叙事力量(陈刚,2020)。在“武汉市民开窗大合唱”这样的个案中,流言就是普通人关于病毒的生命叙事,并且转化为现实中的集体行动,帮助人们宣泄情绪、表露爱国情怀(胡文韬,董琪然,2020)。危机的不确定性往往意味着恐慌与焦虑。公众情绪会受到心理时间距离的影响,随着距离缩短变得更加负面(张放,甘浩辰,2020)。疫情期间出现舆论井喷,意见多元是一种常态,注重舆论的数量考量,应对措施才会得当(陈力丹,2020)。此外,社交机器人也活跃于新冠疫情的讨论。相较于人类用户,推特上的社交机器人更热衷于他国疫情,且倾向于将病毒与武汉关联在一起,影射病毒起源,标榜真相(师文,陈昌凤,2020b)。未来,以媒体为代表的中心化传播与新媒体的去中心化传播将继续共存,可以参考“集体免疫”思路对抗“信息疫情”(彭兰,2020)。
疫情期间的社交限制和封锁措施造成了物理空间上的区隔,助推了全球数字化的趋势。数字媒介塑造了个体的新型感知方式,以整合感官技术促逼分离的媒介重新整合,使人们全息化、多维度地感觉到病毒弥漫的危险环境(孙玮,2020a)。病毒以“媒介”的方式在人与人之间实现连接、触发与转变,介入到社会交往关系中(单波,2020)。如果将病毒视为媒介,那么它既是转录媒介,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复制自身,也是一种铭刻媒介,在人的身体上、共同体的集体记忆中留下痕迹;而如果将人类视为病毒传播的媒介,则导向网格化管理与数字监控的防疫措施(刘海龙,2020d)。
二
算法研究
以“可计算性”为特征的算法传播已经成为智媒时代的新型传播样态(全燕,2020),而算法并非客观中立、价值无涉的技术,这已成为学界的共识。算法偏见广泛存在于算法规则设计中的标准预设、数据的收集处理与运用,以及通过深度学习能力解读数据的运算过程(许向东,王怡溪,2020)。基于微博热搜上榜词、微博年度报告、新闻稿、专利及官方发布等材料的研究发现,微博主要以时新性、流行性、互动性和导向正确作为信息把关的标准。对时新性的强调使得常规性、持久性的议题被边缘化;对流行性的推崇强化了既有网络,通过对差异与社会情境的抹除助推了少数群体的边缘化;互动性标准只将算法判定的“可信用户”的转评赞行为纳入计算,算法对人和物的隐蔽分类可能对真实用户造成误伤;导向正确的标准则造成大量具有公共性的搜索词无法登上热搜或被撤出榜单,发展为一种信息审查(王茜,2020)。
虽然研究者可以通过算法最终呈现的文本结果对算法的标准与价值进行逆推,但算法的内部逻辑相对于外部研究者而言始终是一个无法直接触知的黑箱,黑箱的钥匙则掌握在生产算法的工程师手中。作为算法背后的创造者,算法工程师在某种程度上预设了算法的价值走向。然而针对269位传媒业算法工程师的问卷调查发现,算法生产者的伦理水平一般,伦理价值观处于模糊状态,特别是对传媒行业的专业伦理认知比一般伦理更为薄弱,对“透明”“及时”与“分享”三大伦理理念的态度并不积极(袁帆,严三九,2020)。从行动者网络理论的角度看,算法一旦被生产出来,就成为行动者网络中的“非人类行动者”。针对12名自媒体平台管理者和内容创作者的访谈发现,算法能够驯化其他行动者、塑造以算法为中心的自媒体生产网络。各行动者获得技术赋能的同时也接受算法规则的驯化,技术逻辑被内化为平台职责与行业规律(黄淼,黄佩,2020)。
算法对个体生命的驯化与控制并不仅仅局限于特定的行动者网络,相反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化的治理技术。算法秩序以数字化与算法化的程序实现了对所有档案化和数据化生命的监控和管制,甚至通过庞大的计算力将所有潜在可能性纳入考量,掌握日常生活中可能出现的诸多偏差和异常,将一切因素变为算法上可控制的元素。潜在性的剥除意味着政治变为一种循环往复的游戏,被高度数据化和解析的鲜活生命也就成了受算法支配、按照既定行为模式完成配对的行动者。从这个角度看,无法被数据化和档案化的流众构成了算法治理的裂隙(蓝江,2020)。
三
数字监控与隐私
进入后全景敞视监狱(post-panopticon)时代,监控实践走向液态(liquid surveillance)(Bauman & Lyon,2013)。这种“液态监视”可见而隐蔽,高度倚赖于个体生活的行动性与信息的流动性,并通过技术可供性得以实现。这意味着,离不开智能手机的个体,事实上如同蜗牛背家一般,时刻负载着一套全景监视设备(王绍蓉,2020)。
由此可见,一方面,监控权力在当下变得更为“精明”。Zuboff(2015)的“监控资本主义”透过数据的附身性、数码资本错位这两个特征,从个人日常经验的角度对现有资本主义整体框架构建研究进行补充,呼吁学者以监控资本主义的复杂运作触及“公平”这一核心问题(陈本皓,2020)。同时,批判性的亚文化随之衍生,互文性地探寻监控的积极效应。比如,当代艺术协作式影像实践《蜻蜓之眼》可看作由监控赋权下特定情境的“我叙事”,这种“玩监控”的实践打造出一种亚文化公共性(陆晔,徐子婧,2020)。
另一方面,个体深度卷入数字化。在数字时代,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know thyself),人们往往“自愿”将个人信息数字化以寻求技术便利。然而,这种数据转化事实上在无形中使个体被技术系统规训。例如,智能手环等可穿戴设备在消解专家技术权威的同时,树立起一种以数据为导向的新的技术权威,敦促使用者不断寻求“自我优化”(宋美杰,徐生权,2020);而健康码在疫情背景下更是成为先于肉身和身份的通行证,迫使人们加入“肉身人”向“数字人”的转变之中(吴冠军,2020)。
这一定程度上印证了伊莱·帕里泽(Eli Pariser)所提出的“过滤泡”概念,即它一方面指出互联网具备对信息流动进行重组和垄断的强大技术能力,另一方面它提醒用户要切实关注隐私保护问题(帕里泽,2011/2020)。健康码的强制推行正进一步触发部分学者深入思考数据隐私、数据管理及相关法律与伦理等话题。健康码是与物质身体有关的二维码(杨庆峰,2020),与支付码相比,它更明确地关联个体的隐私信息。在“深度数据化”进程下,它的使用更突显出隐私议题多元研讨的必要性。有学者指出,针对此问题,可以提供一套具有法理依据的制度设计,明确隐私、个人信息和数据的内涵和使用条件:隐私不可利用且受法律绝对保护,个人信息可以利用但要经得权利主体同意,而数据则可自由利用(彭诚信,2020)。
然而,这种划分的现实可操作性是存疑的。且不说隐私、个人信息和数据在相互转换间存在天然的模糊性,仅就个体层面而言,如何划分隐私、数据、信息本就自成一个庞杂的议题。事实上,隐私问题一定程度上已转变为个人信息和数据的管理问题。社交媒体用户在具体的社会情境和互动中通过控制发布内容和可见性来进行公、私界限管理(吴璟薇,唐海景,2020),这种个人隐私、数据、信息范围的动态调整使得法律界定行为变得艰难。网络服务提供者如何承担事前审查义务和事后知悉侵权后删除、屏蔽与断开链接等监管救济义务(卢家银,2020),需进一步落地。在数字化生存中,遗忘是否可以破解数据记忆的伦理困境(杨庆峰,2020),还是反向成为数据治理的助推器,仍开放待研讨。
四
传播物质性与媒介理论
晚近十年,当代社会理论学界开始出现物质性转向(Mukerji,2015),学者围绕物、技术、身体、场所等议题展开了广泛的理论探讨与经验考察。在进一步追溯媒介与传播研究中“物质性”研究的学术与理论渊源的同时,相关学者开始关注媒介考古学与文化技艺研究、行动者网络理论以及机制/装置、MSA和软件研究等媒介物质性研究的分支领域,表明物质性研究的学术脉络具有非线性起伏、跨学科交汇等特征(曾国华,2020)。
物质性概念虽然被视为对建构主义传统中“人类中心主义阐释”的驳斥,但它本身却可通过发挥物的“能动性”对当前社会活动产生影响(戴宇辰,2020)。这使得整合分析传播的话语性与物质性成为可能。比如,网际网络作为基础设施,在社群及地理空间整合上扮演关键角色。就社会性层面,网络基础设施在研发阶段整合了包括战略、科学与商业企图的社群,因此体现其作为社会-技术制度的特性;就物质性而言,海底电缆的铺设连结起越洋乃至全球地区,为全球监视系统的铺设及资本积累打下物质性基础(唐士哲,2020)。
媒介物与身体的共生、转译和交互建构了人与物、物与物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与沟通交往,打造出日常生活的物质性“联盟”(association)(盖恩,比尔,2008/2015:28-29)。在这一过程中,看待身体的方式首先发生变化。远程在场的身体不再是现象学意义上主动的、富有感知能力的身体,而是成了终端,不同身体之间的差异性似乎被忽视(黄华,2020),媒介物及其媒介逻辑进一步影响了人之存有、自我与身体间的关系(宋美杰,徐生权,2020)。其次是人与物之间关系的探索。触屏视频流的视觉生产建基于硬件和软件的可供性与手部智能的互动关系(徐亚萍,2020)。同理,网页本体论状态与计算机软硬件共同形成的物质关系体系规定了网络使用者的具身操演姿态(章戈浩,2020)。人际交往方式也被改写。以计算机为中介的人际交往中面容缺席,作为替代的表情包互动偏向于情感控制功能,人际关系从伦理性伙伴关系转向政治性权力关系(姚晓鸥,2020)。值得注意的是,在当下“媒介化”社会中,这一物质性联盟同样易形成特定科技、文化、商业与意识形态的垄断,从而构建起新型的人与媒介技术关系(杜丹,2020)。一个从数字劳动角度切入的研究为这一维度提供了范例,通过诠释外卖骑手电动自行车的媒介属性,城市媒介系统的中介性与复杂的人、物、机构等多元行动者的复杂关系被凸显出来(孙萍,2020)。
媒介理论的资源既源于历史,也贮存于当下。回溯历史中与媒介研究有关的学派和思潮,较引人注目的是由美国学者尼尔·波兹曼(Neil Postman)创立的媒介环境学派、以德国学者弗里德里希·基特勒(Fredirch Kittler)为代表的媒介技术哲学、由法国学者雷吉斯·德布雷(Régis Debray)所倡导的媒介学以及兴起于西北欧的媒介化理论。它们各自的研究侧重点、政治立场有别,但都强调媒介的物质性和对社会的组织、建构能力,都主张要把媒介看成是一种无形无象的隐喻。这些理论表现出媒介的丰富内涵和本质,使得传播研究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功能主义的困境(胡翼青,王焕超,2020)。在当下,学者反思“以视觉为中心”和“以文本为中心”为研究路径的表征主义,倡导研究者以具身实践观作为认识论,提出以非表征的视域和多模态的工具重新审视媒介交互过程中人、物、情、景交融的非表征状态,将表征(权力/文化)和非表征(实践/身体)结合在一起进行探索(宋美杰,2020)。
伴随着《奇云》中译本的出版,让研究者对于“媒介”的理解有了新的角度。彼得斯认为媒介不仅是信息的运输工具,其居中的特殊性使得它成为了人之存有的基本条件。通过对海洋媒介、火媒介、天空媒介、书写媒介、数据库媒介等媒介的跨学科的百科全书式的考察,彼得斯让我们重新意识到大众传播只是媒介的一个反常的阶段,数字媒介让人类重新回到传统的“环境即媒介”的认识。他提出的元素媒介、后勤媒介、基础设施式媒介等概念也拓展了媒介的边界(彼得斯,2015/2020)。
五
媒介的时空之维
(一)社会加速与时间的政治经济批判
哈罗德·英尼斯(Harold Innis)早已将媒介作为诊断文明兴衰的关键,以时空转换为线索探究媒介与文明的关联(何晶娇,褚传弘,陈媛媛,2020)。当下,新媒体深度重构了人们对于时间的感知,并催生出诸多关于“媒介时间”“场景化时空”(刘宏,周婷,2020)“媒介时间性”的讨论。比如,“速度”就成为内在于移动短视频的重要属性,改变了人们观看世界的方式(张登峰,2020)。法兰克福学派新一代学者哈特穆特·罗萨(Hartmut Rosa)就提出社会加速理论,从时间维度对当代社会进行诊断,认为现代化发展的核心就是社会加速机制(连水兴,邓丹,2020)。尽管罗萨曾在多处论及媒介、通信、文化的加速意义,但他并没有清晰地说明媒介与加速的根本关联。借助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和弗里德里希·基特勒(Fredirch Kittler)等学者的思想资源,可见数字媒介作用于时间,已成为源始时间和时间经验之间的“操控性中介”。而“媒介时间性”作为一种新的存在境况,意味着在时间尺度上,人和人的感受不再是第一位的,人们需要在数字/算法和网络等数字技术的调试下经验时间。疫情和隔离所带来的社会减速和媒介时间性的体验,正提供了反思社会加速的机会(张磊,2020),同时带领我们从媒介视角出发寻求这一社会问题的改良方案。
除此之外,罗萨的社会加速理论在意识形态上趋于保守,虽然他批判了新自由主义将时间作为经济引擎,但他的批判淹没在了加速的泛化合理性中,亟需政治经济学的支柱(张磊,2020)。罗伯特·哈桑(Robert Hassan)的《注意力分散时代:高速网络经济中的阅读、书写与政治》(The Age of Distraction: Reading, Writing, and Politics in a High-speed Networked Economy)部分触及对于时间的政治经济批判。他汇合众多学者的论述,基本形成了一种关于时间的传播政治经济学批判,但遗憾的是,他也并未就时间异化展开彻底的理论批判,而是转向了注意力分散、碎片化阅读的问题,弱化了理论的批判力度(胡翼青,2020)。
(二)城市空间中的媒介实践与城市的物质性
在传播作为“用时间消灭空间”的工具的视角下,传播研究的空间/地理视角长期被压抑。但移动地图、共享单车等适地性媒介(位置媒介)迅速发展,媒介与地理互嵌的不断加深,要求我们从理论层面做出回应。地理学领域,保罗·亚当斯(Paul Adams)早已提出“传播转向”,试图将媒介与传播地理学的思想资源进行整合(亚当斯,2009/2020:11-12)。传播研究领域,对于媒介、空间话题的思考也日渐增多。具体到适地性媒介研究,再现分析和政治经济学分析是两个重要视角,但这两个视角均较少聚焦媒介使用者的日常生活。强调使用者的日常生活及其中的媒介实践面向,关注的是传播科技如何嵌入使用者的每日生活中,为使用者所用,来塑造使用者的生活经验(金麟,2020)。事实上,离开实践面向作单纯的再现或政治经济学分析已日显困难。例如,人们通过在场、拍摄、上传、点赞、转发、评论实践创造出来的城市影像,与大众传媒时代的城市形象片已然不同。这种影像实践突破了单纯的媒介表征论,具有很强的涉身性,渗透在赛博城市的肌理之中(孙玮,2020b)。
从实践角度对适地性媒介的研究中,“移动性”是主要视角之一。利用谷歌地图找路、线上打卡等均离不开对移动性的讨论。比如,对于移动地图的研究就认为,移动地图是数字时代物理空间中移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代表了新的移动力,激发了新的移动实践,主要表现在移动的“复合化”“可见化”和“私人化”三个维度(许同文,2020)。移动媒介不仅仅能够催生出以媒介为本的实践,它们还具有很强的连动能力,使得其他城市实践得以可能,共享单车的移动实践(以手机开启使用)就属于此类,以WeMo Scooter共享电动机车为例,“使用者—智慧手机—电动机车”的实践经验生成出“协作移动”的概念(刘倚帆,2020)。但有研究者指出,现有适地性媒介实践面向的研究大都没有真正做到“适地”,它们忽略了日常实践的地方皆有不同的物质特性以及社会脉络这一事实(金麟,2020)。
讨论物是如何“能够”参与城市空间的社会生成是城市传播研究物质性维度的核心议题。对于物质性维度的关注可进一步聚焦于两类经验性命题:其一是研究城市中某物的物质性是如何被“社会性”地构成的;其二是研究某物的物质性如何“介入”城市社会性的互动之中,而最终得以稳定化社会联结(戴宇辰,2020)。探讨物本身的物体性构成及其对于社会的介入这一思路,也可见于一些基础设施视角的研究。比如,以基础设施为视角,网际网络作为一个沟通系统的基础设施在社群以及地理空间担当整合角色。社群连结方面,线缆透过统一的通讯协定,整合了战略、科学与商业相关的社群,体现出其作为“社会-技术制度”的特征;地理空间连结方面,海底电缆的铺设与断线体现了多重地缘政治的意涵,包括全球监视系统的打造,以及被电缆连结起来的科技园区对于资本积累逻辑的实践(唐士哲,2020)。
六
传播思想史:重返经典与创造新知
威尔伯·施拉姆(Wilbur Schramm)是讨论传播学科问题不可绕开的人物。他的职业生涯、传播学的起源以及在中国的扩散,都离不开全球冷战史的大背景。以施拉姆为镜,能够更好地理解在现代化共识消失的当下,中国传播学研究所面临的学科、政治问题(刘海龙,2020a)。媒介社会学是在社会学与传播学交叉中发展起来的一个领域。英美学界通过界定自身、划定边界以及展开跨学科想象的话语实践,为媒介社会学者在学科互动场域拓展出知识和制度空间,但也再生产了传播学和社会学之间的强弱关系,限制了传播学的跨学科想象(李红涛,黄顺铭,2020a)。不过,缺乏稳定学科边界也意味着知识创造的契机,寻找合适的经典创立者有助于增强这一研究领域的合法性,比如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和罗伯特·帕克(Robert Park)(白红义,2020)。
重读经典,有助于发掘另类知识,或是从被忽视和遮蔽的历史细节中挖掘出关照当下的有益视角。自20世纪60年代起,塔尔德(Jean Gabriel Tarde)开始进入伊莱休·卡茨(Elihu Katz)的理论视野中,他将保罗·拉扎斯菲尔德(Paul Lazarsfeld)代表的大众传播研究路径与埃米尔·涂尔干(Emile Durkheim)脱钩,并试图由此将传播研究从效果研究引向互动、对话与商议的方向。在此方向下,卡茨认为社交媒体时代的传播研究重点依然在于媒体对社会与行政的公共民主功能(展宁,2020)。而造就伟大的共同体一直就是新闻传播学科支撑的理论基础。但这一理论基础受到尼克拉斯·卢曼(Niklas Luhmann)的挑战。卢曼将大众媒体界定为所有使用复制技术来传散沟通的社会设置,并关注大众媒体对于实在的建构,“实在就是媒体从它们的角度出发,藉由它们的区分来掌握与理解实在,并将它们的系统/环境差异使用为观察与报道的基模”,任何实在都只可能是系统建构出来的实在,以及观察观察者如何去建构出来的实在。在此视角下,讯息、告知和理解充满诸多不确定性,沟通也只是“连绵不断的选择/舍弃的循环”,期望通过沟通交往形成巨大共同体只是“怀旧情绪的自然流露”(黄旦,2020)。
作为曾经存在过但被建制化传播研究丢掉的一个重要维度,知识或许能够成为解决传播理论内部困境的重要切入点。帕克和罗伯特·默顿(Robert Merton)都曾将新闻/传播与知识关联讨论,但这一关联在学科化的传播研究中被打断。提出作为知识的传播,将传播研究的核心关注从信息转移到知识,或能改变大众传播时代以来将传播概念建立在特定媒介上的做法,找到更稳定的一般人类观念作为传播研究的支点(刘海龙,2020b)。在传播知识光谱中,以戴维·莫利(David Morley)的研究为代表的“受众民族志”一直被视为大众传播研究“诠释主义转向”或“民族志转向”的转折点。但这一固有认知需重新被拷问,它启迪我们去发掘被视为方法论层面的这一转向,所可能遮蔽的研究对象层面的媒介生产研究转向。在“双重转向”的意义上,由詹姆斯·哈洛伦(James D. Halloran)等完成的《游行示威与传播:一项个案研究》(Demonstrations and Communication: A Case Study)是真正的转折点(张放,2020)。同样,回溯货币的理论思想史,格奥尔格·齐美尔(Georg Simmel)或将为我们观察把握当今支付情境提供理论视角(李华君,张智鹏,2020)。
重返经典,最终目的是创造新知。未来中国媒介社会学研究发展可不断完善理论资源和方法路径,从边界地带推动跨学科对话,跳出“新闻生产”的藩篱,切实关注当前多元化的媒介现实和社会分层、秩序等问题(李红涛,黄顺铭,2020b)。皮埃尔·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的场域理论也有进一步开掘的空间。此前,或是由于布尔迪尔本人对新闻传播的文献不够熟悉,经验研究不够深入,因此未能将场域理论很好地运用到新闻场研究中。中国学者可对其进行“再发明”,注意处理好媒介场与政治场域关系,并吸收传播研究的新近研究(刘海龙,2020c)。
七
媒介化政治
(一)媒介接触、政治意见与舆论
长期以来,媒介被视为政治世界与公民生活的重要桥梁,是影响公民个体政治态度与政治表达的重要因素,在复杂议题上尤其如此。就中美贸易争端议题而言,国内媒体在该议题上就产生了框架效应,它们削弱了受众对美国的好感度,并激发其对贸易战的强硬态度(马得勇,陆屹洲,2020)。其中,亲中框架表现出强大且较为持续的框架效应(陆屹洲,马得勇,2020)。当然,媒介平台也并非铁板一块。对媒介平台的接触在绝对数字上正向调节了信息关注对青年网络政治意见表达的影响关系,但不同媒介平台接触之间的调节作用有很大差异。其中,定制化平台接触对信息关注影响内在效能感、信息关注影响整体意见表达的调节作用较大;官方媒体接触对信息关注影响外在效能感、信息关注影响意见表达的调节作用较小(晏齐宏,2020)。
在新技术的加持下,“回音室效应”“信息茧房”“舆论极化”等议题在全球范围内引发讨论。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凯斯·R.桑斯坦(Cass R. Sunstein)提出的“信息茧房”几乎成为一个已然存在的事实。但“信息茧房”真的存在吗?事实上,目前极少有研究能够实证“信息茧房”的存在(陈昌凤,仇筠茜,2020)。舆论极化亦是如此。有研究使用行动者模型模拟人工社会莫尔国以观察媒体与政治舆论演化的关系,结果显示两者并没有必然联系,只有在社会失稳和主流媒体信誉流失条件下,社交媒体才对极化有明显推助作用(葛岩,秦裕林,赵汗青,2020)。
不过,新媒介的确加重了舆论的复杂化程度,尤其是一些自动化手段的介入成为重要的干扰因素(师文,陈昌凤,2020a)。比如,社交机器人可以增加人类用户对于特定信息的接触,成功渗入社交网络,改变既有的信息交互结构(师文,陈昌凤,2020a)。在2020年新冠疫情讨论中,社交机器人也有所参与,相较于人类它们更倾向于使用“武汉冠状病毒”而不是“病毒”“新冠疫情的真相”而不是“谣言”(师文,陈昌凤,2020b)。在舆论环境变得更加复杂的情况下,如何养成舆论的理性品质和能力,以导向社会共识、促进施政图治,仍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胡百精,2020)。
(二)话语理论与媒介话语分析
按照雅各布·托芬(Jacob Torfing)的观点,话语分析理论的发展可归纳为三个阶段:第一代依托语言学理论,认为“话语”即是大于句子的文本单位,聚焦文本本身的语义;第二代主要受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的影响,将“话语”概念拓展至更广阔的社会语言实践,尤其是在批判话语分析(critical discourse analysis)中展开;第三代方兴未艾,主要受厄内斯特·拉克劳(Ernesto Laclau)和尚塔尔·墨菲(Chantal Mouffe)等后结构主义话语理论的影响,将“话语”理解为所有社会现象的表征(徐桂权,陈一鸣,2020)。依此框架,英国学者诺曼·费尔克拉夫(Norman Fairclough)的话语理论应属于第二代。但近期有学者研究认为,费尔克拉夫对福柯思想的“挪借”存在误读,他从语言学的角度入手,割裂了福柯的话语与权力关系,“没能理解福柯权力在主体、社会现实建构中的基础作用以及权力关系的抵抗性特征与存在条件,片面强调话语的作用”,最终把福柯的话语理论化约为“政治话语本体论”(朱振明,2020)。与前两代话语理论相比,第三代话语理论目前在传播学领域引起的关注相对较少,但能够在观念及方法等层面为批判传播学者提供启发意义(徐桂权,陈一鸣,2020)。
政治世界与媒体之间有一种近乎共生的关系(沃达克,2009/2019:5)。一方面,政治主体依赖媒体的报道来获得名气或是保持公共曝光度。比如,撤侨作为一种由国家主导的领事保护逐渐频繁起来,而围绕着撤侨的媒介话语,则成为一种展现国家力量与国家意识的权力书写(陈薇,2020)。另一方面,媒体则依赖政治主体所传达的信息来获得好故事、独家新闻。但在这个过程中,政治后台很少被触及,即便被论及也与真实的政治世界相去甚远。在新闻报道中,故事就倾向集中于丑闻、谣言等。结果是,成为公共知识的是政治结果而不是有利于解释结果的协商过程(沃达克,2009/2019:192)。娱乐节目如电视剧等亦是如此。以《白宫风云》这一娱乐政治语体为例,有学者运用批评话语分析的话语-历史路径等方法分析发现,它创造了一个虚拟的政治世界,在那里复杂性被简化为可理解的要素和单元,与政治情势的复杂现实不相关(沃达克,2009/2019:189-213)。当前,“做政治”的新模式正在涌现,而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新媒体技术促发的(沃达克,2009/2019:3)。例如,在美国总统大选中,新技术和新媒体被用来说服民众更多地参与公共辩论。但“另类事实”“恐惧政治”等话语都提示我们已经进入“后羞耻时代”(王敏,孙志鹏,2020)。民众话语表达也因技术的介入而更加复杂化。比如,互联网背景下,网络民粹主义话语更加广泛,成为影响现实社会事件进程及舆论的重要因素(曾振华,袁甲,2020)。谣言作为一种弱势群体自救状态下所激发出的朴素话语表达,在互联网技术的加持下也呈现出复杂的传播机制(李春雷,雷少杰,2020)。
八
电子游戏与传播
上世纪90年代开始,作为一种新的媒介形式,电子游戏进入了学术研究的视野(Thorhauge,2013)。一些传播学者从媒介效果的角度出发,探究电子游戏体验对玩家认知、态度与行为的影响。人们对游戏中的历史人物与事件对玩家历史观的影响充满忧虑,但针对907位《王者荣耀》玩家的问卷调查显示,使用游戏中的特定英雄并不能显著影响玩家对相应历史人物的了解意愿和史实认知(何威,李玥,2020)。不过,藉由沉浸水平和游戏动机两个中介变量,玩家的现实道德水平会对其游戏道德水平产生正面影响,反之亦然(崔蕴芳,张自中,2020)。
仅仅将游戏视为会带来某些媒介效果的媒介文本或叙事结构远远不够。游戏已经成为重要的社会文化景观。就空间的维度而言,游戏的文本空间迥异于现实生活,玩家看似亲密无间,实则相知甚少;游戏热衷者在游戏外交流信息、召集活动的网络虚拟社区空间亦只是玩家驱逐孤独的一种方式,结果却是消解人的公共性、实现人的隔离。就时间的维度而言,玩家的闲暇时间不再是自由时间,而是专为消费而存在的景观时间。网络游戏不仅占用原有闲暇时间,还诱使玩家不断压缩生产时间与休憩时间来制造新的闲暇时间,从而填充和扩大消费时间(温彩云,2020)。
当然,玩家并非全然不具备主动性。只是这种主动性在资本逻辑的精妙操纵与隐形支配下愈发显得岌岌可危。从消费者到玩家,再到玩工(playbour)和生产者,模组游戏《我的世界》的参与者通过创作游戏的修改版本逐渐表现出了某种主体性。尽管如此,在庞大的市场体系中,模组实践依然无法全然摆脱玩工意味,与弹性资本主义制度相匹配,提供无偿劳动力(郭建斌,姚健明,2020)。事实上,资本逻辑的无孔不入已经为游戏乌托邦的美好想象划上休止符。例如,游戏商城的诞生即是将现实中的资本逻辑引入“游戏社会”。游戏商通过发行只能通过现实货币购买的商城币,接管了游戏世界的通货与交易体系,占据了游戏世界的支配权,戳破了自由主义乌托邦的想象(邓剑,2020)。购买商品币的行为被玩家称为“氪金”。在游戏机制的刺激下,玩家出于追求胜利的竞争动机、认同喜爱的情感动机和分享炫耀的社交动机加入“氪金”大军(曹书乐,许馨仪,2020)。
在氪金之外,购买游戏代练服务是另一种提升化身等级、积累游戏资本的捷径。作为一种新型的数字劳动,代练模糊了生产与消费、工作与娱乐的边界,并消解了劳动的被迫性,但代练者本身依然是数字时代的边缘群体。过度的娱乐与社交带来的沉迷与失控让数字鸿沟进一步加大(胡冯彬,2020)。不过,电子游戏并非年轻人的特权,研究发现,老年人亦可通过手机游戏增加社会互动,巩固原有人际网络并发展新的社会关系(张玉佩,钱宛清,2020)。
九
新媒介与社会交往
移动界面作为传播中介者,在赛博空间与物理空间中间呈现资讯,从而打造一种由物理与虚拟相互交织、互嵌的“复合空间”(De Souza e Silva,2006)。在这一空间,人们原本的生活世界在不同面向上被改造。例如,手机成为人们获得消息的主要渠道,在真假消息交杂的背景下,高教育背景人群认为信息越可信,越需要验证(胡兵,钟布,2020);在公共时空中,社交媒体使用成为类似音乐的背景式行为(喻国明,曲慧,2020);在行动层面,移动地图改写了人们的移动实践,而身体成为“活光标”,物理空间成为“活界面”(许同文,2020)。
不同群体在新媒体语境中的生活变迁受到研究者的广泛关注。首先是老年群体。研究发现,将年长世代划分为祖代和亲代,发现越弱势的个体(年龄大、教育程度低、女性、自我效能感低、心理障碍多)越多地接受数字反哺(周裕琼,丁海琼,2020)。就使用惯习而言,越年轻、收入和学历水平越高的老年群体对微信朋友圈的使用意愿和使用行为越高,同时其子代越年轻、学历越高、职业地位越高越容易发生数字反哺的机会(李彪,2020)。这类研究揭示了跨越数字鸿沟的相关变量,但在话语层面,技术采纳者的“连接”逻辑往往被默会为隐含前提,“断连”似乎成为一种丧失正当性的、被剥夺的选择。那么,或许值得反思的是,即使连接终将难免,社会应当如何维护老年群体的权利和尊严,尊重“断连”的权利(方惠,曹璞,2020)。
与此同时,移居群体面临着适应新地点和新媒介的双重实践过程。适地性媒介指在功能上受限于某位置的传播媒介(Wilken & Goggin,2015)。目前与适地性媒介相关的实践文章可被归纳为五个主题:社交性、自我呈现、空间、地方以及移动性。在此基础上,相关研究从感知角度探讨媒介与位置相关的社会意义,或者更多关注地方特质如何影响人们的媒介实践。例如,中国留学生群体通过“分配性”使用社交媒体来调适生活变迁阶段、加速对新地点的适应进程(董晨宇,丁依然,段采薏,2020);而移居中国香港的大陆居民则通过漫步城市等物质性地“适地”实践,反观手机这一行动媒介如何被镶嵌于日常生活之中(金麟,2020)。
新媒介的“嵌入”也发生在乡土社会之中。互联网和新技术将村民置入一种技术性秩序内,使得传统意义上的社会关系、组织结构和生活方式被重构(杨星星,唐优悠,孙信茹,2020)。“乡村影像”实践则更具有反思性。在观看政治上,乡村影像旨在突破原有对乡村的遐想和奇观阐释,将摄像权力让渡给村民,使其进一步认识影像作为集体记忆的意义(蔡庆同,2020)。透过这些研究可见,技术“不再是被我们利用的‘工具’,而已成为我们每天的日常活动和赖以生存的环境”(阿米蒂奇,罗伯茨,2002/2016:25)。
本文参考文献从略,原文刊载于《国际新闻界》2021年第1期。
封面图片来自网络
本期执编 / 彤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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